即日起至2022年11月9日,绵阳城区约400套公租房可以申请啦!具体申请流程以及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下面都整理好了,大家对照看。
一、房源信息
房屋套数:本批次房源为城区公租房腾退及近期交付配建公租房,共计房源约400套。
房屋位置:分布在春晖花园、聚贤山庄、软件产业园、西园小区、长虹橡树郡、竹凌星光等小区,具体房源情况以选房公告为准。
二、公租房申请
申请人群:根据《关于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绵建局函〔2016〕91号)规定:
1.家庭年收入8万元及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4万元及以下,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保障范围内无私产住房或私产住房(以及承租公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6㎡的绵阳城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个人)
2.新就业职工及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绵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流程: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1.经社区居委会初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园区)住建局复审
2.市住建委核定,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个人),在绵阳市住建委官网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个人),取得绵阳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资格。
三、保障范围
绵阳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保障范围内具有租金支付能力,自愿自觉遵守、服从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管理规定,住房困难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个人)、新就业职工、在保障范围内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及其他外来务工人员。
其中农民工是指不具有保障范围内户籍(仙海区沉抗镇除外),异地来绵阳城区的非城镇户籍人员。
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优先进行配租公租房条件。
a.新就业职工、在保障范围内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及其他外来务工保障对象,在中心城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优先于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进行配租。
b.根据保障对象数量和可供配租的房源情况,采取轮候方式配租。
结合保障对象家庭人口、困难程度和可供配租房源类型等因素,制定配租方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可优先进行配租。
(1)享受绵阳市城区低保或惠民帮扶政策的家庭(个人);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符合相关规定的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
(3)受到绵阳市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4)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一、二级残疾的家庭(个人);
(6)符合中央、省、市政策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注意事项:以上(1)至(6)可优先配租对象在提交申请资料时,同时还需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低保或惠民帮扶证明、残疾证明、军烈属、参战涉核等与其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相对应证明材料方可优先配租。
c.除以上b条中可优先配租的保障对象外,其他保障对象按取得保障资格年度先后顺序进行配租。
d.已成功配租的家庭,超过指定办理入住时间3个月仍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取消入住资格并收回房屋。
四、公租房的租金计算
租金:
a.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实行动态调整。租金标准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原则上为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的60-80%。农民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为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的50%。
b.承租人可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租金票据,从本人及配偶的上年底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提取的额度不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缴纳的租金。
c.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缴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
物业费:
a.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费标准由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局根据企业成本等因素研究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b.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费与所在小区执行同一标准,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本批次清退房源数量有限,在规定受理时间内,如申请家庭数大于可供配租房源数时,在配租选房时将会有部分申请家庭无法成功配租,请各位有申请意向的家庭理解。
符合条件的朋友们,赶紧准备相关资料申请吧
您可以拨打 400-606-6969 与客服人员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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