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2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总面积约 8.1379亩,位于涪城区。
一、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2组、石梯子村4、5、6、7、11社和赵家花园村3社
1、征收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涪城区新皂镇皂角铺社区2组、石梯子村4、5、6、7、11社和赵家花园村3社,拟征收面积约7.7532公顷。
2、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科技物流产业园启动区纵七路至高新区道路项目和赵家花园村市政道路补征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二、涪城区杨家镇鲜家坝村1组
1、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涪城区杨家镇鲜家坝村1组,拟征收面积约0.4347公顷.
2、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市涪城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和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这次有你家吗?又有一批拆二代即将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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