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友向媒体反映:他于今年五月在绵阳城区某商品房开发楼盘看房,当场交了两万元诚意金,但由于后期没有选到心仪的房源,要求开发商退还诚意金,对方一直未退,当事人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
收到情况反映后,市住建委立即核实了情况,并会同辖区住建部门约谈开发商,要求其按照协议退还诚意金。目前诚意金已退还当事人。
在购置商品房的过程中,绵阳市住建委提醒首先要搞清楚几个定义!
购房诚意金
它属于开发商自创的词语和收费环节,目前未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因此购房者在付款之前,要看清楚合同的条文,一旦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署或者履行,合同中是否有卖方可退还该诚意金的约定。
定金
它是保证购房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之一,也是一种约定购房违约责任的形式。卖方在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买方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它属于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弄懂了这些问题,还有这几条重点需要做好的功课哦!
(一) 查看房源情况
可以通过市住建委官网行业咨询栏下的房产信息窗口,查看房源情况,特别要看清房源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情况。也可以通过绵阳住建微信公众号城建便民中的预售房源信息查询栏查看选定房源情况。
(二) 了解相关政策和个人征信
提前了解公积金、银行贷款等政策及个人征信情况,避免在购房过程中因贷款问题,导致经济损失。
(三)查看销售现场公示信息
特别是看是否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相应楼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不利因素告知、认购(订购)协议范本、合同范本等信息,如有疑问可向市区住建部门电话咨询。
(四)缴费事宜
开发企业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要求购房者缴纳任何形式的费用都属于违规。一定谨记无预售许可证的楼栋不要购买。
(五)仔细阅读需签字的协议材料
一定要注意仔细阅读任何需要签字的协议材料,有任何不理解的条款务必当即提出,一旦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再次提醒:
一定要注意做好相关协议资料和合同证据的留存,千万不能轻信售楼工作人员或中介个人口头承诺。所有事项皆以双方签字并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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