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赵家花园村十五组、杨家镇回龙寺村二组、六组、万和村十组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绵阳市涪城区新皂镇赵家花园村十五组、杨家镇回龙寺村二组、六组、万和村十组,拟征收面积约0.1182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绵阳地区供气管道工程(1号阀室、2号阀室)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涪城区新皂镇、杨家镇人民政府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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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启动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香脊村1、2、3、4、5、6、7、8、9、10、11、12、13社及村集体,龙门社区1、2组,青羊村村集体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涪城区青义镇香脊村1、2、3、4、5、6、7、8、9、10、11、12、13社及村集体,龙门社区1、2组,青羊村村集体,拟征收面积约19.8682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和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涪城区青义镇龙门片区支路网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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